2019年黑龙江省试行工程担保制度

1月1日开始,我省试行工程担保制度。此项制度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黑龙江银保监局筹备组联合下发,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的。工程担保制度试行期2年。

工程担保主要包括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函等形式,是引入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行为承担责任,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个阶段和环节。担保机构从事建筑、市政工程担保业务的,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登记,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统一发布后方可从事相关担保业务。

按工程担保制度要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商出具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实行全额担保,也可以实行分段担保,每阶段担保金额应为该段工程合同额的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对于工程担保制度实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规范开展工程担保各项工作。

担保机构可以根据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费率,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我们凭借多年的保函办理经验,坚持以“帮助企业节约成本为宗旨,累计为4000多家客户提供办理保函服务,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如果您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民工工资保函、业主支付保函、质量保修保函的办理需求...
请立即点击咨询我们或拨打咨询热线:石阳,18683292210,我们会详细为你一一解答你心中的疑难。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2022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