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办理时间:2025年03月28日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受理法院: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保函担保金额:2107982.87
办理周期:一个工作日(当天拿诉讼保全材料)
办理资料:
1、原/被告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
2、起诉状
3、立案通知书(没有立案不提供)
4、财产保全申请书
5、案件相关资料、线索,如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结算单,聊天记录等
担保责任: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或同等价值财产,在价值人民币2107982.87元(大写:贰佰壹拾万零柒仟玖佰捌拾贰元捌角柒分)限额内予以保全。如申请有错误,致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损失,我公司愿意在申请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不以我方文件或内部规定,以及与申请人的约定等,作为拒绝向被申请人承担前述赔偿义务的免责理由。
友情提示:
1、完整的诉讼保全资料包括保函、保单、保险公司资料、发票。法院只需要保函和保险公司相关资料一套,发票和保单客户自己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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